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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2016年社区紧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采购建设消防车辆采购第一包:消防宣传体验车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09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2016年社区紧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采购建设消防车辆采购第一包:消防宣传体验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2016年社区紧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采购建设消防车辆采购第一包:消防宣传体验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6-037/2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地址:北院门159

联系方式:029-873496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10

联系方式:029-884899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包:消防宣传体验车,1辆;

项目用途:提高社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第一包:5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3证合1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代理商投标需出具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投标供应商2015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1010日至201610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31日下午2:30前。

2、开标时间:20161031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10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 任甜(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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