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电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电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HZB-160927-2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泓量
项目联系电话:39788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
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贲泓量 39788805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42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企业或经销商;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投标车辆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经销授权;3、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采购预算:273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车辆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经销授权原件、国家汽车公告目录截图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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