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休宁县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CG2016066
一、采购内容:城市主战消防车一辆 ;预算:15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消防车生产制造资质);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或设备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所投标车辆需通过3C认证(提供时需3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xnztb.gov.cn/xnxweb网站新版网上招投标栏注册会员后缴纳工本费400元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注册会员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整 。请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 8 时 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休宁支行
账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0443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107号(原财政局大楼)四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休宁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 顾路
联系方式:13955971210
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
联系人:金鑫
联系方式:15385446564
七、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7515626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休宁县消防大队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