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小型压缩车(高位上料压缩式垃圾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小型压缩车(高位上料压缩式垃圾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小型压缩车(高位上料压缩式垃圾车)采购
项目编号:HC-HFCG20160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振海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王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振海 0451-8629639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小型压缩车(高位上料压缩式垃圾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HC-HFCG20160122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2100000元
五、招标内容:采购小型压缩车(高位上料压缩式垃圾车)(数量6台,详见招标文件)
六、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C、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营业范围,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函,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D、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制造商的授权函、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告知函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日期内),以上证件经核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进行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135】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