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动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祥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动汽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祥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动汽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FGK201603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总投资:148万元
5、供货期:10日历天
6、招标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动SUV巡逻车 | 5人座 | 辆 | 16 |
注:货物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
4.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执法用车相关产品)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6 年 9月12日至 2016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 ④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执法用车相关产品)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人提供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⑥投标人须具有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⑦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备查,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验原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祥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园区路6号 地 址:开封市豪德贸易广场西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26658008 电 话:1893785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