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6-1794
三、采购人名称: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富平县
联 系 方式:0913-8221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
第一标段:吸污车 预算:60万元
第二标段:升降台 预算:4万元
第三标段:打药车、冲洗车 预算:73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6-2至6-3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00
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00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 瑜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 3393 1440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