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R2016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211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
地址:闽侯县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228568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591-8372117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委托,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HR2016115、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HR2016115
2、项目名称: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 1辆 | 发动机功率(KW)≥110等;具体技术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50,000 | 公路 |
预算合计 | 55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且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投标效期内(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3C强制认证及应为国家免征产品,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9)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标准释义及证明材料”。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6.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
6.3.1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技术商务部分)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6.3.3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3.4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15: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1日15:00 (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1、公告期限: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7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
地址:闽侯县
联系人姓名: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85681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721177
网址:http://www.fjhongrui.com
开户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行: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且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投标效期内(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3C强制认证及应为国家免征产品,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9)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标准释义及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
1.1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技术商务部分)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1.3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4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