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城市管理局采购环卫清扫车、路灯维修车项目招标公告
清涧县城市管理局采购环卫清扫车、路灯维修车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分公司受清涧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清涧县城市管理局采购环卫清扫车、路灯维修车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涧县城市管理局采购环卫清扫车、路灯维修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TYLCG-031
三、采购人名称:清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清涧县县城
联系方式:刘冬生 132284407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分公司
地 址:榆林市高新区东环路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联系方式:0912-7156310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清涧县城市管理局采购环卫清扫车、路灯维修车项目分为两个包段:第一包:环卫清扫车;第二包:路灯维修车,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75万元(第一包:42万元;第二包:33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第一包:供应商需出具环卫清扫车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必须为厂家盖公章的原件);
(4)第二包:供应商需出具路灯维修车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必须为厂家盖公章的原件);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2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东环路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 月13日上午10:00时
2、开标时间:2016年9 月13日上午10: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榆林市开发区世纪精华酒店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2、联系方式: 0912-7156310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
账 号:2610095109200101477
行 号:102806010184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