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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2016年购置流动治超检测车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6: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阳县2016年购置流动治超检测车项目,已由淮交字【2016】74号文批复,项目招标人为淮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阳县2016年购置流动治超检测车项目

2.2、建设地点:淮阳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现车交付并正常使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报名方法

凡符合资格要求愿参加投标的企业,拟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给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请于2016年7月13 日至2016年7月19日17 :00时前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3供应商所投标车辆必须满足国家国五排放标准,并提供网上下载国家工信部出具的(国五)检测车公告目录

4.4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计量部门颁发的“车载式汽车轴重仪”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4.7每个品牌只接受一家。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 19                                                                                                                                                            日17:00分前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 :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每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周口市工农路南段康馨商务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380476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4-7890188

                                            20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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