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泌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6】028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巡诊车1台,救护车2台。(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3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指定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医疗车”,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5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如遇特殊原因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不能查询的,可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查询)。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第3.2-3.5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与投标文件内。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4.2 发售地点:泌阳县花园路东段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3)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泌阳玉川村镇银行
账户:4117 2140 0000 0000 070
(4)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2546 3980 5252
(5)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9410 0301 0016 9466 73
(6)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1661 5101 0400 1151 5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 年8月2日上午10: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张院长 联系电话:7916001
采购中心联系人: 宋亚 联系电话:15836707070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人民医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