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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7: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0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0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16-09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陆雯、沈颖俊

项目联系电话:62445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成山路990号1601室

联系方式:阙惠忠/021-501822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思骏、陆雯、沈颖俊/021-6244513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①40辆10m~10.5m纯电动城市客车;

②40套电池监控与8年租赁。

投标方必须对以上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同时必须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同时符合《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同类车型最高补贴标准要求。3、投标车型搭载的动力电池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搭载的产品;4、投标车型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5、提供租赁的电池产品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主要零部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6、投标车型须经过上海市公交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已纳入高等级新能源车范围;7、所投车辆须通过“3C”认证;8、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10、投标企业在2016年财政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中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通过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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