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4020020003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霸州市金康东道206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238926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 (廊坊市爱民东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周各庄新村6号楼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AT021606213-CG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4020020003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霸州市金康东道206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238926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 (廊坊市爱民东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周各庄新村6号楼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AT021606213-CG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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