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HBTD-——16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俊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60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62号
联系方式:谢鹏0316-2265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俊辉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A、B包: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厂家或经销商 ;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7)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⑥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4号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