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法院购置审批业务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1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固安县人民法院购置审批业务用车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161002003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固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固安县新昌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018301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3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廊坊市爱民东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周各庄新村6号楼2单元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函);(6)、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三证合一”单位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固安县人民法院购置审批业务用车项目项目编号:HBAT021606207-CG
项目名称:固安县人民法院购置审批业务用车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161002003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固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固安县新昌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018301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3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廊坊市爱民东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周各庄新村6号楼2单元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函);(6)、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三证合一”单位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固安县人民法院购置审批业务用车项目项目编号:HBAT021606207-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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