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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多功能道路清障车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多功能道路清障车采购

招 标 公 告(二次)

我公司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多功能道路清障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6-8-00605;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多功能道路清障车采购;

三、招标内容:多功能道路清障车(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5万元人民币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经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确认后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视为投标报名不成功;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的生产厂家;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及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直接在网上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报名时间:自2016年71日至2016年7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获取费用:500元/包,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开标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29-3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51-86522470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项目经办人:先生

电 话:0451-82334976

电子邮箱:zc82334976@163.com

 

                                                    2016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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