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公告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范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ZGK(2016)013号
二、招标内容:大吨位泡沫水罐消防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范县财政局办公后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下午16:00点。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2016年7月21日下午16:00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八、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车辆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2012年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相关合同);公司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报名领取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用于现场报名。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采购中心。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三日,书面通知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开户银行与账号:邮储银行范县人民路支行 941003010002226668,户名: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账汇款。
注: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费用。
报名注意事项: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范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交保证金、报名. 开标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明细并加盖公章、交纳保证金凭证(范县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fxzfcgzx.cn)。
十一、联系人:杜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7979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