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宽城区环卫保洁处、环卫运输处、疾控中心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环卫保洁处、环卫运输处、疾控中心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卫保洁处、环卫运输处、疾控中心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RC2016S138(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维乘 、毛文华 郭岩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111194、81789710、8603387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李维乘 、毛文华 郭岩岩 0431-86111194、81789710、860338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延顺 0431-85112321-8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市宽城区环卫保洁处、环卫运输处、疾控中心
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6S138(S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环卫保洁处、环卫运输处、疾控中心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分别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人力三轮车、电动保洁车采购;人力三轮车300台、电动保洁车50台,采购预算:92.5万;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二标段:轻型载货汽车、中型自卸货车采购;轻型载货汽车1台、中型自卸货车6台;采购预算140万;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三标段: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数量5台;采购预算:150万;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四标段:疾控中心冷藏运输车采购,数量1台,采购预算19.38万元;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2.2供货地点:宽城区域内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4招标范围:采购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5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二、三标段500元,四标段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一、二标段)
联系人:李维乘 联系电话:0431-86111194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三标段)
联系人:毛文华 联系电话:0431-81789710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标段)
联系人:郭岩岩 联系电话:0431-860338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联系人:齐延顺 联系电话: 0431-85199868-815
传真:0431-85185120-809 邮编:130000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1.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彩宇宾馆(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