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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环卫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0: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环卫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环卫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6]-011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两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2、招标内容:

购买25吨多功能污水循环洗扫车一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两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生产范围内具有环卫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次投标产品授权书原件,并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实力、技术力量、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保障。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洛阳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机构;

5.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6527日至201562(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4.3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次投标产品授权书原件、洛阳地区固定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机构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616上午9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7 

6.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2819

                                                                2016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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