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ZB-CH15060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资金全部来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内容:
12吨随车起重运输车1台(详见招标文件)。
2.2 采购及安装地点:桦甸市
2.3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4 质量要求:设备及其安装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经销商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日至 2015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6月24日9时 30 分,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桦甸市莲花路217号
联系人:王礼才
电话:139442878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系人:李树山
电话:0432-63969177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