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里市政环卫车辆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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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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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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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HCGK-H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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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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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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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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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559656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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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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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市政环卫车辆采购(三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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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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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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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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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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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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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8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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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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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有效复印件; (2)近期(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近一或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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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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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至2015年06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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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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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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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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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3日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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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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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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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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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 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小姐 0592-5559656/53338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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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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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账 号:4100020038000001026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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