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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核化伤员去污洗消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0: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省职业病防治院 的委托,对 核化伤员去污洗消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5-174006-0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核化伤员去污洗消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 别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包一

核化伤员去污洗消车

货物

220

注:1.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六、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524日到2016612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531日前,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61日起,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若投标人无法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至我司客服邮箱,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需提前汇款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4)售 价:人民币2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24日 至 2016年06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5月31日前,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6月1日起,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14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十、开标时间:2016614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省职业病防治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
联系人:省职业病防治院联系电话:84191931
传真:--------邮编:510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联系人:刘家栋联系电话:87303028
传真:020-87302980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葛圆圆联系电话:873030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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