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路灯作业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路灯作业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路灯作业车项目
项目编号:FFZH-2016-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0-51602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泉头办公区
联系方式:0310-5160020(马女士、胥女士)、0310-5160263(龙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亮亮
代理机构地址: 0310-80867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高空作业车生产资质证书;14米和18米高空车3c认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且在免征公告中; 4、参与投标人是经销商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时间为10年,企业成立少于10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查询),否则投标无效。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 开户许可证(副本)(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7)《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公告的相关的证明材料(8)车辆的3C认证;(9)高空作业车生产资质证书;(10)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30 至 2016年05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