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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5: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16-06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车莹

项目联系电话:624451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成山路990号1601室

联系方式:阙惠忠/021-501822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思骏、车莹 /6244513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告原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同时必须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同时符合《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同类车型最高补贴标准要求。3、投标车型搭载的动力电池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搭载的产品;4、投标车型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5、提供租赁的电池产品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主要零部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6、投标车型须经过上海市公交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已纳入高等级新能源车范围;7、所投车辆须通过“3C”认证;8、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10、投标企业在2016年财政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中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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