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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G04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3386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采购水罐消防车一辆,最高限价人民币113.386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的授权函;
3、所投车辆投标时须已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14日 至 2016年6月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3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663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程先生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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