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JM003C-公务用车协议供应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JM003C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协议供应单位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公务用车协议供应单位采购,1项;资格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 (三)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四)投标截止当月或者近三个月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需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且原件备查。在资格有效期限内,如《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无效,中标资格即行取消。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见其他) 联系人及电话:傅小姐、李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套;邮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6-16 09:3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先生:0592-227932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此账号: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