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简易型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4 10: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简易型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C(HW)-01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消防水罐车 一台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备注: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7.6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为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
A、如果是长期授权,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将授权书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B、供应商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原件;
C、供应商如具有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D、供应商如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需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非供应商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4)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准予生产的资质证明,整车通过3C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送至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进行审查。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所提供车辆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5. 生产厂家提供国家准予生产的资质证明,整车通过3C认证原件;
6.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7.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供应商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4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询(竞)价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采 购 人: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项目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11-82707229
传 真:0411-82717059
电子邮箱:gszbdl@126.com
七、监督电话:0411-8987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