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公寓、车辆委托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委托,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公寓、车辆委托租赁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租赁期限
项 目 名 称(包号) | 招标内容 | 租赁期限 |
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公寓、车辆委托租赁项目(一包) | 驻缅甸、印尼、斯里兰卡、香港、巴哈马工作组公寓、车辆的租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不超过12个月 |
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公寓、车辆委托租赁项目(二包) | 中亚和外高加索工作组公寓、车辆的租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不超过12个月 |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公寓、车辆委托租赁项目(一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
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3) 投标人须具有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有旅行社4A级及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公寓、车辆委托租赁项目(二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
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3) 投标人须具有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有旅行社4A级及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含电子版)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邮购,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 EMS 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
1.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4月9日起,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1.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
1.6、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 2015 年4月18日上午12: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澄清结果,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个投标人。
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北京新疆大厦嘉宾楼2层视频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北京新疆大厦嘉宾楼2层视频会议室。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赵吉祥、孙卫东
电 话:010-88354433-355
传 真:010-88356017
电子信箱:swdong2003@sohu.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