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及车载装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预告。
1、项目编号:0851-1561ZH00CL70
2、项目名称: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及车载装备采购项目
3、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监护型救护车 |
6辆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人民币180 万元 |
包组二 |
车载急救设备 |
6套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人民币120万元 |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本项目(包组一:监护型救护车)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包组二:车载急救设备)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除颤起搏监护仪、车载气动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包组二:车载急救设备)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本项目(包组二:车载急救设备)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须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psp.cn
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传真:0756-2638497
监管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为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