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5-15 17: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销售;所投车辆必需提供国家公安部的3C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兴和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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