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1批警用电动巡逻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电动巡逻车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G-BZCG027-20150511。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警用电动六座封闭巡逻车14辆、警用电动封闭警犬巡逻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有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1日18:0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21)。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用电汇方式的请将标书费汇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 624957493358。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960821。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发送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3日9时30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十、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北海市政府采购网(www.beihaizc.com.cn)。
十一、业务咨询
(一)采购代理单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项目联系人:廖良。联系电话及传真::0779-3056122。
(二)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海军。 联系电话:13977977708。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