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管理所采购20辆电动密闭保洁车
受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购买电动密闭保洁车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5-203HW)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购买电动密闭保洁车 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购买电动密闭保洁车20辆,合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保洁车单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整车的制造商,则须持有整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4. 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根据《珠海市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可以参加投标;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0日~5月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4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 ~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
联系人:苏国华 0756-5508946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朱湘丽(项目咨询)、邱会芳(标书售卖)
联系电话:0756-3361051(项目咨询)、3361010(标书售卖)
3361282(保证金事项) 传真:0756-3361190
3. 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5318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附: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