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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总队采购1辆庆铃700P水罐消防车

作者: 发布于:2015-04-30 19: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省消防总队委托,就国产消防车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ZJTY2015H-GH-010

. 采购组织类型: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庆铃700P水罐消防车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2

五十铃F系列水罐消防车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3

自行式消防排烟机器人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4

8吨泡沫输转消防车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5

8×4重型清障车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6

救援气垫船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7

国产远程供水系统

1.0

不公布

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2)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须为制造商,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准许其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资质证明

(5)除标项六外,所投产品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出具产品的整车CCCF证书(不能提供CCCF证书的须出具《CCCF证书保证函》)

(6)除标项六外,所投产品须出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7)须提供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零配件仓库的相关证明文件

(8)除标项六外,所投产品须符合国4排放标准

(9)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南楼309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09:00

.投标地点: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消防培训基地维修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09:00

.开标地点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消防培训基地维修中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1保证金:20000.0

标项2保证金:20000.0

标项3保证金:20000.0

标项4保证金:20000.0

标项5保证金:20000.0

标项6保证金:20000.0

标项7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01012200148877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 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 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信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丽、刘婷华

联系电话:0571-89714728

传真:0571-89714678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南楼309室

查看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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