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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警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7: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公告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警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1.2 项目编号:FZGY-CGSZ20150073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1个包段,选择3家车辆维修单位。
1.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供应商资格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3 具有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2.4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 具有举升机4台或以上;实现维修保养业务的计算机系统管理,提供机打维修估价单。
 2.5 具备停车场地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维修场地面积600平方米以上。
 2.6 车辆维修场所位于阜阳市城区范围内。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3、开标时间及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9时00分
3.2 开标地点: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4、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
联 系 人:李强军
    话:18905586278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联 系 人: 陈帅
    话: 0558-2230865
电子邮件: FYZTBDYCG@163.COM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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