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盐步专职消防队委托,就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项目名称: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沥采2015023
3. 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
3.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 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
标报价将被拒绝。
3.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 采购项目内容。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泡沫水罐消防车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4.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5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公示: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5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 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
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起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5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办公时间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
(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
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
行;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沥采2015023招标文件费。)备注:投标人须先到佛山
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再到银行柜台进行现金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
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7.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7.2 授权经销商/代理需提交有效的经销代理证明;
7.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4被授权人身份证。
8.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 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12.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评标地点: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14. 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 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沥镇政务网。
1 采购人 |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盐步专职消防队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760120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2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深圳市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项目咨询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21403 传真:0757-83939018 |
3 监督管理部门 |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0757-85595521 |
深圳市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