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处鹤壁市淇滨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自卸式垃圾密闭车采购项目招标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新建垃圾转运站配套设备、垃圾密闭车采购项目已由淇滨环卫文【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新建垃圾转运站配套设备、自卸式垃圾密闭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NFY-2015-04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总投资额:约160万元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所有项目采购设备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6、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垃圾压缩转运站配套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自卸式垃圾密闭车采购。
2.7、交货地点:华山路与红枫巷交叉口西南侧、衡山路与二支渠交叉口东北侧、淇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3.1.2、2012年以来承接过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的采购(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贰个。
3.1.3、投标人及主要设备生产厂均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在河南省内设有服务站或授权的网点,确保在2小时内对业主的故障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修复。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生产厂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3.1.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3.2二标段:
3.2.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生产环卫车辆及设备的生产经验具有汽车整车生产资质企业;
3.2.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2.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相关质量和性能参数的市级或以上检测报告;
3.2.4 2012年以来提供同类车辆近3年的销售业绩一览表(以合同为准);
3.2.4在本区域内设有服务站,确保在2小时内对业主的故障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修复。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合同、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等有关证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法人及委托代理人)、代理商报名还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第三项所述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验证,提交加盖制造商、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 一 套)。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5年4月16日至 2015 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海洋淇水宾馆3楼306室
联系电话:0392-3268828
5.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海洋淇水宾馆3楼306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海洋淇水宾馆3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
采购办联系电话:0392-3365698
联 系 人:蔺先生
采 购 人: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85039261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连女士
电 话:0392-3268828 1393929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