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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高压清疏车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4-16 15: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高压清疏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DF150504

2、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高压清疏车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价

(万元)

数量(台)

1

高压清疏车(清洗吸污车)

350

1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10: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旁)第开5标室。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必须是所报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12、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① 、②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8日10:3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旁)第5开标室。

1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2526660

传    真:0756-2666561

联 系人:周先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     户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0027719200377904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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