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自卸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15-C41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自卸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5-C4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5-C413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自卸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自卸车 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若非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二次授权);评标现场查验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5、供应商必须是已经成功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相关注册操作见我中心的通知http://www.cngpc.com/view/staticpags/zytz/ff8080814a66a2f7014b5cc6996d24d1.html)。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函原件(附件8);
7、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会员)需要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3日期间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cngpc.com/)登录后报名,我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八、投标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5月6日15:00~15: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6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
联系人:李飞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756-2538243 电话:0756-8879202 13926921150
传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室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夏湾路96号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25382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 级: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香洲 区:周先生,电话:2663712、2525302
斗门 区:罗先生,电话:7253183
金湾 区:邱先生,电话:7263070
高新 区:钟小姐,电话:3629021
高栏港区:王小姐,电话:7716620
万山 区:朱小姐,电话:2212774
横琴新区:钱先生,电话:893766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