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千岛湖旅游码头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千岛湖旅游码头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4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千岛湖旅游码头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A[2015]002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③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④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⑤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3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千岛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768468830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建成
联系电话:13758123247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