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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2019年厂车接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01 14: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厂车接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KZB-67611201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1881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8-2019年厂车接送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11/t20171130_925544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现更改为: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5、投标供应商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运营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现更改为: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供应商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运营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其余内容不变。

                                         

本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传真(0591-87316927)回函确认本公告已收悉,否则视为收悉本公告并且无异议。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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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关于2018-2019年厂车接送服务项目的补充通知,特此确认。

                                                                                                                                         (公章)

                         二O一七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工0591-87533793-10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芬0591-873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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