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狮山镇公办中小学购买学生接送校车服务项目(SSZ-2017G031)的变更及延期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02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狮山镇公办中小学购买学生接送校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605-201706-880110-00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和延期:

1招标文件的“第三投标人需求”中“综合评议指标”的“安全行驶”内容变更为: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无重大交通事故的,得5分。

(以提供投标人注册地辖区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的“第三投标人需求”中“综合评议指标”的“投入人员情况”内容变更为:

对各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驾驶人员情况:

1)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60人,得5分;

2)60人≥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50人,得4分;

3)50人≥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40人,得3分;

4)40人≥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30人,得2分;

5)30人≥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20人,得1分;

6)20人≥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得0分。

【本项满分为5分,以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驾驶证(副页的年审栏标注有“准许驾驶校车”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6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要投标单位所属辖区社保局出具且盖章)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的“二、技术要求”的“(一)学校学生预测人数和车辆要求:”中,

原:“备注: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为5年以内(含5年)的专用校车,且装有采购人指定的GPS定位功能和专用视频监控系统,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

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为5年以内(含5年)的专用校车,且必须装GPS定位功能和监控系统并该系统可接入采购人要求的上级管理平台,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4、招标文件的“二、技术要求”的“(二)服务内容要求”中“4、中标人在2017年8月28日前必须把全部校车购置完毕并可以投入使用,否从按照每天每车扣罚5000元,而且要租赁符合要求的专用校车进行接送,保证学生接送正常,其租赁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内容删除。

5、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延期至2017年8月15日16时00分。

6、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为:2017年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为:2017年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7年8月17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延期为: 2017年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和延期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和延期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817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熊先生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8005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潘先生,熊先生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传真:0757-83939018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教育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行政大楼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80056
传真:0757-86680056邮编:5282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