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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常规装备器材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BHA-0055)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9 08: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常规装备器材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BHA-0055)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常规装备器材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常规装备器材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7-BHA-0055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7-24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第十六包:(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所投消防防化服(一级)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招标文件第20页)(二)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第十八包:(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第1条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一种:(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扫描件,不接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招标文件第22页)(三)第十八包中凡“6米拉梯”名称更改为“二节拉梯”,技术参数不变。(招标文件第2页、22页、160页)(四)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三、样品 “(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其投标无效。” 删去。(招标文件第31页)(五)第十三包、第七至十二包、第十四至十八包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中有关样品的评分项修改为:(招标文件第34页、35页)样品评价(15分)提供样品且产品整体性能、使用效果、做工和装配精细度进行测试,样品整体性能明显优于需求、使用效果最好:15分;样品整体性能满足需求、使用效果较好:10-13分;样品大部分性能满足需求、使用效果一般:5-8分;样品性能低于需求、使用效果差:0-3分。未提供样品的:0分
2.更正日期:2017-07-28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肖琳
2.联系电话:022-2586610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汉路99号滨海消防支队
3.采购人联系人:李瑞峰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5852855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6610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常规装备器材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7-BHA-0055)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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