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17-CCZB612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7/t20170712_851445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永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编号:2017-CCZB612G)相关事项的更改通知
1、采购单位名称:永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3、联系人:郑主任
4、联系方式:0591-24812340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7、联系人:林衡
8、联系方式:0591-87554653
9、招标编号:2017-CCZB612G
10、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7月12日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11、更改事项:
①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现更改为: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开标时间由“2017年8月2日上午9:00”更改为“2017年8月8日上午9:30”;
③标书售卖截止时间由“2017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
④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传真至我公司确认,谢谢合作。
电话/传真:0591-87554653/0591-87555393
电子邮箱:fjscczb@163.com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永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永泰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1-248123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衡 0591-8755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