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烟台市牟平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更正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烟台市牟平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烟牟政采(普来恩)服务2017-06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6月30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7月21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烟台市牟平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投标人(维修企业)的营业所在地须在烟台市牟平区; 4、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若为汽车品牌专营店(4S店)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签订的特约服务合同; 5、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自行开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变更为: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烟台市牟平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投标人(维修企业)的营业所在地须在烟台市牟平区; 4、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若为汽车品牌专营店(4S店)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签订的特约服务合同; 5、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自行开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308号
联系人:王蕾 联系方式:0535-42671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黄河路158号
联系人:于林玉 联系方式:0535-6393116
发布人: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