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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候车亭及电子站牌建设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2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候车亭及电子站牌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QHDGMZC2017018-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慧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9310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5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候车亭及电子站牌建设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5/t20170508_820855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

原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具有:1、投标人注册资金(出资额)大于5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事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3、投标人具有从事电子站牌或公交候车亭建设运营的经验;4、需从事与本项目相关行业不少于3年,近3年(2014-2017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变更投标人资质要求为: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具有:1、投标人注册资金(出资额)大于5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事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3、投标人具有从事电子站牌或公交候车亭建设运营的经验;4、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7年5月18日

其他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秦皇岛市北环路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小辉 0335-53065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1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婉慧 0335-36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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