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车管所至甘棠江大桥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J201703-G0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项目名称: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车管所至甘棠江大桥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倩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9005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车管所至甘棠江大桥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ab2c353015b4cb9db3d31da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灵川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5867683.02元【其中:预算价13876641.61元(其中:暂列金1271621.93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1199.70元,规费307368.62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82230.92元,其他25137.7元),增值税1572473.09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 《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按中标价的0.8%计取)。
【经调整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867683.02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5%(即15867683.02*95%=15074298.87元)作为入围条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或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5%(即15074298.87元)的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件:主要清单重要子项
招标单位: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工 联系电话:0773-8990050
2017年 4 月 24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钢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昊 0773- 68200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六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席倩0773-89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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