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山景区中天门游人中心(停车场)综合改造工程”的澄清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7-04-01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泰山景区中天门游人中心(停车场)综合
改造工程”的澄清文件
1、本项目原低价施工风险担保金现变更为:本项目不再缴纳低价施工风险担保金。
2、履约担保要求: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前,拟中标单位需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否则不予签订合同。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施工单位法人声明第5项改为:开工一周内施工单位法人需亲自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调度,否则须向发包方支付100000元罚款。
4、施工单位法人声明增加第7项:我承诺,如工期或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我将亲自到现场督导。
5、施工单位法人声明要求中:“如未提供视频,或视频中人物与法人照片不符,投标无效。”修改为:“如未提供视频,或视频中人物与法人身份证照片不符,投标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
(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澄清文件后,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下面“回执单”并发扫描件(邮箱:tahrtc@163.com)回我公司,谢谢合作。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文件。)
回 执 单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山景区中天门游人中心(停车场)综合改造工程”的澄清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共1页,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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