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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汽柴一体化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9 15: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11-28
更正日期:2016-11-29
原公告项目名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汽柴一体化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汽柴一体化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160946700210019
项目联系人:姜静雅
项目联系电话:0317-2175020
采购人: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019916
代理机构: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175020
更正内容: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照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证”证书),2016年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除提供以上证件还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测试部门检测的遥测设备检测报告或计量许可证、车辆改装厂针对此项目的原厂授权书(或特种车辆改装资质)、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审批的检测车或监测车公告证明文件、须具备遥测设备厂家和车辆改装厂家的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原厂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还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省级或以上计量测试部门检测的遥测设备检测报告或计量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所代理厂家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审批的检测车或监测车公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车辆改装厂家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遥测设备厂家和车辆改装厂家的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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