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6年11月18日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提交的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GDCFCG-GZHD-2016014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一条第(一)款“8桶密闭式桶装垃圾运输车”更正后的内容详见附件一,点击打开。
2.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一条第(二)款“21桶密闭式垃圾机动运输车”更正后的内容详见附件二,点击打开。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商务部分评分表”更正后的内容详见附件三,点击打开。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12 重要条款响应一览表” 更正后的内容详见附件四,点击打开。
5.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五、付款方式”中“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更正为: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出具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银行保函自动失效),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6.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9日起至2016年12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9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9:30)”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9:30)。
8.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8235731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1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