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吴江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吴江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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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为其拟采购吴江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CH2016-WJ-G-019)。该项目已于2016年11月15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清单变更如下: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公共自行车 | 1600 | 辆 |
锁车柱 | 1850 | 个 |
站点控制器 | 58 | 个 |
自行车电子身份卡 | 1600 | 张 |
站点基础工程及通电 | 58 | 站 |
调度车 | 2 | 辆 |
调度电瓶车(三轮) | 1 | 辆 |
备车框 | 58 | 个 |
第一期项目运营服务费 | 2.5 | 年 |
第三期项目运营服务费 | 2.3 | 年 |
二、招标文件原涉及到要求苏州市各区及吴江区各镇区的公共自行车对接实现通借通还等内容,现变更为与吴江城区及各镇区的公共自行车对接实现通借通还。
三、招标文件原要求“员工总数不少于18人”,现变更为:“员工总数不少于12人”。
四、删除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5.2.28 合同期间,应归属于甲方的钱款等,乙方须及时缴纳,如未规定缴纳时间,乙方须于一个月内缴纳;如延期缴纳,乙方另须按每日应缴纳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5.1.4甲方拥有第三期项目成交标的物的产权以及第一期项目的所有公共自行车、车桩及灯箱等硬件设施的产权。”,现变更为“5.1.4甲方拥有第三期项目成交标的物的产权。”
六、开标信息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2月12日 下午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下午13:30时整
本公告为SZCH2016-WJ-G-019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程璐 联系电话:0512-63968392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邮编:215007
联系人:朱勃文 联系电话:0512-6516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