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03 14: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2016年11月3日
招标(采购)人名称: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
联系人:李智宇
电 话:0437-5085516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
联 系 人:马兴龙
办公电话:18643076906
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3058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1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大型客车生产厂家;符合《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地方补贴单位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申请补贴相关程序(即在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由该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非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由该企业授权委托在当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1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吉林省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或非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委托的在辽源市当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符合《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地方补贴单位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申请补贴相关程序(即在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由该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非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由该企业授权委托在当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年11月10日16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11月24日10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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